南京中医药大学房屋场地出租租金评估服务项目公开遴选,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遴选编号:GZFC2024002
三、遴选内容:南京中医药大学汉中门校区部分房屋场地出租租金评估。(明细详见附件)
四、遴选报名条件:
1. 供应商应具有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资格证书及备案公告(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估价师证书或评估师证书、估价师或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4月1日起同类或相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五、评分标准:
业绩 (10分) | 每提1项业绩得2分, 最多得10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 10分 |
服务方案 (20分) | 工作组织情况,分工明确,流程完整、合理,风险控制措施得当,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等 | 5分 |
服务响应能力、评估进度安排、成果提交及时性措施 | 5分 |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和专业配备的合理性,各成员的工作经验、资质资历情况 | 5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 5分 | |
报 价(7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最低价为A。评标基准价=A;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A/投标报价)×70。 | 70分 |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请将本文件密封,密封袋封皮应标注有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编号标识,封口处还应加盖骑缝章;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9:30-12:00;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B12-F104;
(5)请在2024年6月11日16:00前按操作指南(见附件)自行申请进校。被访人:房莲老师;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来访事由:本项目编号;入校相关上传材料: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由仙林校区北大门进入校区递交响应文件。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房屋场地出租出借租金评估项目明细表.xlsx
南京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