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做好2023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11 号)和《仙林高校实验室暑期安全工作提示函》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暑期安全检查巡查工作
各学院(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守安全红线和底线,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危险化学品(含管控类危化品)等重要危险源管理,深入开展暑期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落实隐患闭环整改,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
二、全面掌握暑期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
1、暑期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按要求做好实验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气瓶、压力容器、烘箱电热炉等危险源的有序分类平稳摆放和安全规范管理,务必确保离开时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雷、防爆、防溢水等工作,并确保所有应急及预警设备正常运行。
2、暑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相关实验活动必须在实验老师指导下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无故在实验室逗留,学生不得在实验室食宿。在假期、周末及夜间,涉危实验室原则上不得开放,确需开放的,须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提出申请,填报《暑期在用实验室统计清单》,经所在学院(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开展相关实验活动。各学院(单位)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验室开放审批及准入。
请各学院(单位)涉危实验室认真填报《暑期在用涉危化品实验室统计清单》(附件),经签字盖章后于6月30日12:00前统一发送至邮箱xujianjun@njucm.edu.cn(含WORD版和PDF扫描版)。联系人:徐建军,联系电话8581113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