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开放报备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建军发布时间:2023-06-25浏览次数:291

各学院(单位):

为做好2023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11 号)和《仙林高校实验室暑期安全工作提示函》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暑期安全检查巡查工作

各学院(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守安全红线和底线,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危险化学品(含管控类危化品)等重要危险源管理深入开展暑期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落实隐患闭环整改,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

二、全面掌握暑期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

1、暑期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按要求做好实验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气瓶、压力容器、烘箱电热炉等危险源的有序分类平稳摆放和安全规范管理,务必确保离开时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雷、防爆、防溢水等工作,并确保所有应急及预警设备正常运行。

2、暑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相关实验活动必须在实验老师指导下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无故在实验室逗留,学生不得在实验室食宿。在假期、周末及夜间,涉危实验室原则上不得开放,确需开放的,须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提出申请,填报《暑期在用实验室统计清单》经所在学院(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开展相关实验活动。各学院(单位)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验室开放审批及准入

请各学院(单位)涉危实验室认真填报《暑期在用涉危化品实验室统计清单》(附件)经签字盖章后63012:00前统一发送至邮箱xujianjun@njucm.edu.cn(含WORD版和PDF扫描版)。联系人:徐建军,联系电话85811131

 

 南京中医药大学暑期在用涉危化品实验室统计清单.xls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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