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季秋菊发布时间:2021-09-13浏览次数:303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各专项经费负责人:
为保障2021年下半年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申购、招标和采购工作顺利完成,请下半年有申购大型仪器(≥30万人民币的教学科研设备)计划的相关学院、部门和单位,尽快在网上提交申购流程,并且在2021年10月20日前将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提交至国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联系人: 姜立 联系电话:8581104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