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字[2019]4号 关于规范我校零星采购方式的通知

发布者:汤凡发布时间:2019-12-09浏览次数:1069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零星采购工作,减少零采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放管服工作的要求,拟对预算在30万以下的零星采购的采购方式加以明确:

1.  教学科研、行政中的办公用品首选在江苏省财政厅四个网上商场苏宁、京东、一线达通、办公伙伴采购。

2.  2万以下科研用仪器设备可以由经费所在单位完成网上申购流程后自购。

3.  零星采购网上公告的时间确定为5个工作日,特殊时段每年12月至当年财务封账前可以调整为3个工作日,公告期最后一个日历日期满为接受响应文件时间。

4.  10万(含)以上资产采购在网上比选时,第一次公告不满三家的继续发二次公告,第二次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经二次公告,报名家数仍不足三家的,拟自然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5.  10万以下资产采购在网上比选时,只发一次公告,不满三家的即直接转谈判方式采购。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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