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部分公务用车的决定

发布者:汤凡发布时间:2018-09-06浏览次数:1695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院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教财【20183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对校属部分机动车辆进行处置。现已将拟处置车辆信息核对完毕,共计22辆,合计原值8,292,429.97元,现将具体清单具体清单公示如附件:

固定资产处置单.xls

本公示有效期为201896日至2018912日,如对本公示中内容有异议的,请联系025-85811041,联系人顾文彬。


           南京中医药大学 资产管理处

               201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