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专用设备优质供货商的通知

发布者:汤凡发布时间:2017-02-27浏览次数:936

为更好地保障我校广大师生的教学科研工作,简化中小型专用教学科研设备的询价采购流程,缩短采购周期,现决定征集一批实力较强、信誉良好、服务上佳的供货商,并纳入今后的优先询价范围。

供货商的入围,采用申请加推荐方式进行,各供货商自行填写入围申请表(见附件),并取得五名专家的一致推荐方可纳入候选范围(需含两名校外专家,校内专家应分属于至少两个部门或学院);除入围申请表外,公司应同时提交下述材料:

1、公司的三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记录,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自公司成立起至今的全部财务报表或审计记录;

3、公司近三年内与我校及同类兄弟单位签订的教学科研设备买卖合同(校内校外各两份,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公司所代理设备品牌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代理销售的产品包括了特种设备的,还应包括相应的许可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请以密封方式将上述材料交至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B12架空层F103室。

我处将严格审核各公司提供的材料,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各入围公司,并合理使用最终结果。对未能入围的公司我处不承诺作出任何解释。

各公司一经入围还需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更新三证信息;

2、及时告知我方所代理产品品牌的增、减或其他变更,并更新相关的证明材料。

对未能及时更新上述材料的公司,我处将视其放弃了入围身份。

                       南京中医药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7228


南京中医药大学专用设备优质供货商入围申请表.docx

本通知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