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医大资字〔2022〕4号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2年5月17日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