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者:顾红宁发布时间:2015-09-11浏览次数:924

南中医大资字(2014)10号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资产营运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科研,保证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11〕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经2014年10月9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4年10月22日

南京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