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5-09-11 浏览次数: 1149

南中医大资字(2014)7号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学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南京中医药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2013修订)》和《南京中医药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特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经2014年7月4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4年9月2日

南京中医药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