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医大资字(2014)2号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健全和完善我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促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根据《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暂行)、及《南京中医药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固定资产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4年4月11日
南京中医药大学固定资产管理考核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