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医大资字(2014)4号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为切实履行南京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有效开展工作,明确议事流程,特制订《南京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4年6月23日
南京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