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对部分固定资产专项盘点的通知

发布者:姚玲发布时间:2023-04-13浏览次数:227


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升资产管理效能同时配合做好国产设备的退税工作,现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南中医大资字【20224号)》,组织对部分固定资产专项盘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范围

本次资产盘点范围主要为2022年度购入的教学、科研等用途的国产设备,具体清单见附件1

二、责任单位

此次年度盘点由相关资产保存部门、学院自行组织盘点后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三、盘点工作要求和具体安排

(一)工作要求

各具体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负责人、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人等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本次资产盘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安排

各部门应于424日前完成盘点并填写《固定资产盘点部门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中应包含本部门此次盘点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各部门除提供盘点汇总表外,还需提供盘点范围内所有设备的照片,包括设备整体照、固定资产标签张贴照、设备出厂铭牌照各一张(成套设备应提供每台组件铭牌照)。汇总表纸质版经签字和部门盖章后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照片请以“资产编号+照片类型”命名后打包压缩并发送至邮箱zichanchu@njucm.edu.cn。如盘点中发现相关资产信息不准确、需调整的现象可随时联系国资处进行调整纠正。

对于未按时完成盘点任务、拖延学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总体进度的单位,由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对不积极组织、未按时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于资产盘点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提交学校纪委处理。

附件1:待盘点资产清单.xls

附件2:固定资产部门盘点汇总表.xlsx

联 系 人:汤凡

联系方式:85811041

办公地点:B12架空层F10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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