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顾红宁发布时间:2015-09-11浏览次数:726

南中医大资字(2014)8号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我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调动仪器管理人员对仪器资源共享的积极性,在促进大型仪器更好地为我校教学、科研服务的同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形成科学管理与效益产出的良性循环,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教高司条函〔2000〕10号)和《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运行绩效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经2014年7月4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京中医药大学

2014年9月2日

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doc